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虢国墓地及其所出红山玉器
发布日期:2012/03/13    作者:姜濤 李秀萍   浏览次数:3527
 
 
关键词:虢国墓地、 虢玉、 红山玉器     
摘要:虢国墓地之概况,其在学术领域中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。虢玉中包含有大量的前朝旧玉,前朝旧玉是当时玉料的重要来源。周人的制玉理念及对前朝旧玉的几种处理方式。
 
虢國墓地位於今河南省三門峽市市區北部、北距現黃河岸1000余米,整個墓地南北長590米,東西寬550米,佔地32.45平方米。
虢國墓地是一處等級齊全,排列有序,獨具特色,且保存完好的大型邦國公墓地,而這類大型邦國公墓地在迄今全國以及世界範圍內亦屬極少發現的。
所謂的等級齊全是指其從國君到各等級貴族,直至一般庶民均葬於同一墓地之中。
排列有序是指其所有墓葬均以家族為最小單位,即“各以其族”。而每個家族單位均各有其域。每個家族單位各以其等級,身份之其不同,各安其位。獨具特色是言虢人喪葬不同於他人之處,如迄今為止兩度發掘的250餘座各類墓葬,無一例外均無墓道,就是虢人最獨具之特色。
保存完好,是指其整個墓地絕大多數墓葬均得以保存入葬時之狀況,少有被盜之墓。而這一點,在古墓葬之考古發掘中是至關重要的。
公墓地是指其有王者葬入的墓地。“公”漢儒鄭玄釋為“君也”,即指一國之君。“塚人”即是兩周時期專設的掌管此事的專門官員。公墓地應是“先王之葬居中”,餘者排列有序,而“各以其族”則是其整個墓地佈局排列的核心所在。
虢國墓地發現於1956年,先後經過五次鑽探及兩次大規摸的考古發掘。
第一次發掘是在1956-1957年,在前黃河水庫考古發掘隊,在已故著各學者夏鼐、安志敏先生的率領下,由林壽晉先生主特完成的,當時共發掘了234座墓葬,3座車馬坑,1座馬坑。“共出土工具、武器、車馬器、生活用具、禮器、樂器、裝飾品等一萬四千餘件,木車遺跡二十輛”。(見林壽晉、《上村岒發掘的學術貢獻》,香港中文大學,《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》第六卷上冊,1978年)。當時發掘之所有墓葬中,有38座出有青銅器、共計181件,其中14件為有銘銅器。此外有120座墓葬共出有陶器522件。第一次的發掘成果。已著成“上村嶺虢國墓地”一書,由科學出版社於1959年出版。
第二次發掘,是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與前三門峽市文物工作隊(現更名為三門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)聯合、在姜濤先生的全面主持下,於1990年-1999年間完成的。共清理各類墓葬18座、車馬坑4座、馬坑2座、所有發掘單位均位於國君兆域區內,且分屬於兩個不同的國君家族(即虢季組與虢季組與虢仲組)。此次發掘共出土二十多個品類的不同文物共23000餘件(顆),其中以青銅器與玉器為大宗。第二次發掘的部分成果(虢季組),已著成《三門峽虢國墓》第一卷(上下冊)一書,由文物出版社於1999年出版。而其第二卷(虢仲組)目前尚在編寫中,不久即可面世。
虢國墓的發掘曾先後被評為1990年度(M2001、虢季)、1991年度(M2009、虢仲)全國十大考古重要新發現之一。
虢國墓地的發現與發掘,被評為全國二十世紀百項考古大發現之一。
1996年虢國墓地被公佈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2001年4月,虢國博物館建成並正式對世人開放。
第二次發掘的所有墓葬,其入葬年代均不晚於西周晚期。
第二次發掘所出土各類文物中,以青銅器和玉器為大宗。而出土的所有玉器中,有一個值得予以高度關注的現象,既所有玉器中有相當數量的玉器、其製作年代不屬於西周晚期,甚至不屬於西周時期,而屬於前朝。而這一批製作年代為前朝的玉器,涵蓋年代非常廣泛,其中既有應分別隸屬於紅山、石家河、山東龍山等不同時期、不同類型的史前各文化期的。也有應隸屬於夏、商時期的,而這一部分尤以製作於商代晚期者居多。
這批製作年代應屬於前朝者中有數件應屬於紅山文化範疇。或也可稱其為頗具紅山之風格。現介紹於下:
一、鷹形佩:這件佩出土於M2001(虢季)墓。是“佩、璜、玦”組合髮飾中的一件。出土時位於墓主腦後。(編號M2001:669)。(圖一:4)。這件鷹形佩,整體呈淺豆青色,大部受沁呈灰白色。微透明。鷹背上鼓,中部和尾部各有一個透穿於腹部的圓形穿孔,胸部平坦,有一對象鼻穿孔,長與寬均為5.3、最厚處1.4CM。(圖一:5~8)這件鷹形佩,整器風格應屬於紅山之物。但其中部及尾部之透穿圓孔,顯系後人再次添加而成。這種現象或可稱之謂二次加工。

 
二、豬龍:出土於M2009號墓內棺、(編號為M2009:810)(圖二:1、2)。器色青白。獸首寬扁,雙耳聳立。圓目,鼻間多皺。首尾處斷開。整器呈“C”形蜷曲,軀體肥厚。頸處近耳部有一豎圓穿,頸間有一橫圓穿,器中為一圓穿。頸間有疑似刻符。整器高4.8、寬3.1、厚2.1CM。(圖二:3~7)。此器整器頗具紅山風格,但亦遭後人二次動手再加工。
 

三、勾雲佩:(殘件)出土於M2009墓、(編號為M2009:813)(圖二,:1、2)。色呈灰白,一端有殘圓穿,當為一勾雲佩之殘件。殘高6.2、寬6.6、厚0.5CM。(圖二:8~10)。此勾雲佩顯具紅山較晚段之風格。
虢國玉器中所出這三件紅山或可稱之謂類紅山之器。它們的製作者絕不是周人,而其製作年代均屬前朝或更遠。這就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,這些前朝之物是如何輾轉落入周人之手的。想來無非是如下幾種可能:1、戰爭中的繳獲和掠取。2、友邦、友人之饋贈。3、具有商業目的交換或買賣。4、出於自身需要的搜集與獲取等等。上述幾種揣測均有存在的可能。而這幾種揣測也只能是大致指出了前朝之物落入周人之手的途徑。那麼換個角度再言之,周人獲取這些前朝之物的目的是什麼?這又是一個需要解決的課題。
周人要達到搜集這些前朝之物的目的,無疑是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和時間的,尤其是在需要批量或盡可能多的搜集此物的前提下。前朝舊玉在虢國玉器之中所占的數量和比例非常之大。恰恰是一例明證。
 
  1. 張長壽先生曾在“西周玉器的改制現象”一文列舉了如下三種被改制的原因:原器有損,重加磨制。
  2. (舊)器上原有紋飾線樣,因故改製它器者。
  3. 利用舊玉加工改造而成的新器。
張先生在文中還曾提醒我們這些後進者,在張家坡西周墓地出土的玉器中“因改製而遺留的種種痕跡。如果把這種現象收集起來,加以研究,這對西周玉器製作和時人的意識形態的認識或將有所裨益。”同時張先生還在文中指出“這種利用舊玉的觀念在西周上中層的階層中也是被普遍接受的”。1
 綜觀虢國玉器,我們注意到如下數種虢人處理前朝舊玉的方式:
一、前朝舊玉被原封不動地完整保存下來。
如出於虢國夫人梁姬墓中的瑪瑙珠、玉佩組合項飾二(編號M2012:150)中的商代白玉獸首墜飾(編號M2010:150-1)。此器高3.3、寬1.5~3.4、厚1.8CM。這是製作於商代晚期的一件前朝之器。其玉質、造型、製作堪稱完美。(圖三:1~3)。
而這種末被後人二次加工改動,得以完整保存的前朝舊玉,必是精品。既便是將其回歸前朝,亦是如此。 

二、前朝舊玉局部被稍加改動後,而整器被保存下來。
如前文所提到的屬紅山文化的鷹形佩,以及上文中所提到瑪瑙珠玉佩組合項飾中所出現的另一件商玉——蟬形佩(編號M2012:150–4)。此器高3.0、寬2.2、厚0.4 CM。其背面上、下端的四個斜穿圓孔,顯係周人為了聯綴的需要而二次加工的,而其吻部的象鼻穿則是商人所為(圖四:1~3)。
而這種被後人稍作二次加工的前朝舊玉,往往既便是回歸於前朝,亦多是上品。

三、前朝舊玉被虢人當作玉料肢解,另作它器。
如出於虢仲墓的一件商代柄形器。這件柄形器(編號M2009:835)殘長7.7、寬2.9、厚0.60CM。其原器應更長、但已被肢解另作其他。而從其保留之現狀可以看到它將被再次肢解下去,而被肢解部分將被另作它器(圖五:1~4)。而這種現象,在周人處理前朝舊玉的幾種方式中,所占的比例應是最大的。
四、前朝舊玉或被整器保存,或部分保存,或保存其原器的主體紋樣,作為喪葬用玉使用。如兩座國君墓均有多件出土的商代大玉戈,(圖六:6、7)。還有如綴玉瞑目(圖六:1~5)。這些均是拿來做喪葬用玉。

上述四種處理本朝或前朝舊玉的方式在虢玉之中絕非個例,而是當時相當普遍的處理方式。虢人既周人。上述幾種方式充分地表述出周人製玉的部分理念和作法。而這種周人製玉的理念和作法,也是從前朝古人的作法中不斷積累和總結出來的。周人製玉的這種作法和方式也適用於前朝與後人。換言之,這種制玉理念和方式幾乎影響了玉器發展過程中的各個時代。這種製玉理念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:前朝舊玉是當時玉料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來源。
   古人處理前朝舊玉的方式無非是如下幾種:對前朝舊玉,依時人的標準給予判定,精品不動,原器留下。次之,上品者,稍加改動,繼續用之。再次之權作玉料,另改它器。正是玉料來源的缺少和匱乏,導致了利用前朝舊玉作玉料這種作法的出現。而玉器從古至今生生不息,亦正是得益於此。
 
注釋:
1、張長壽:《西周玉器的改製現象》,見《東亞玉器·Ⅱ》,1998年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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